来源: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
各有关单位: 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是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的根本手段,全国已经通过国家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技术审查的有20多家实验室。为了增加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实验室间的技术交流,提高检测质量水平,按照实验室认可和实验室资质认可的有关要求,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(国家实验动物微生物、遗传质量检测中心)组织实施本次能力验证计划。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: 一、参加单位 从事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及相关检验工作的实验室(已经获得认证认可或申请认证认可的机构/实验室根据对能力验证的相关要求,结合自身质量保证工作酌情参加),详见附件1。 二、组织实施 2015年度食品药品检定系统能力验证计划按照ISO/IEC 17043《合格评定-能力验证通用要求》的要求运作,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实施,承担报名、编制作业指导书,制备、分发样品,回收和分析结果,完成并分发结果报告等相关具体工作。其能力验证的结果得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认可并可用于现场评审等工作。 三、实施项目 2015年组织实验动物领域能力验证项目3项,分别是:NIFDC-PT-036实验小鼠血清中呼肠孤病毒Ⅲ型抗体检测;NIFDC-PT-037实验动物粪便中沙门氏菌检测;NIFDC-PT-038实验小鼠肾匀浆中苹果酸酶-1和异柠檬酸-1的检测。详见附件2。 四、报名工作 在中检院官网www.nifdc.org.cn的"检务公开"栏目点击"能力验证",进入"能力验证服务平台",注册成功后报名。2015年PT计划的详细信息已录入平台。 五、其他要求(一)各参加单位应正确认识能力验证的目的和意义,独立完成能力验证计划检测项目,将其作为常规质量保证手段,客观真实反映检验能力和水平,确保计划取得实效。对弄虚作假的机构,一经查实,将在行业会议上通报,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(二)参加单位要充分利用能力验证结果,发现和改正存在的问题,切实反映检验能力。能力验证计划出现不满意结果时,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,实施有效地纠正措施和验证措施。(三)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。 六、联系信息咨询电话:010-67095403 邮箱:littstar@163.com联系人:王 洪网络技术支持:刘斌 13764515595 夏威13585829976 特此通知! 附件:1.关于开展2015年度能力验证计划暨启用"能力验证服务平台"的通知2.2015年度能力验证计划目录2015年5月15日 附件:1.关于开展2015年度能力验证计划暨启用"能力验证服务平台"的通知2.2015年度能力验证计划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