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月7日,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《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》(川科政〔2025〕1号),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。
一、背景依据
实验动物是生命科学的基础,是生物医药、医疗器械、兽医兽药等研发、评价、生产和检验的标准材料,是重大疾病和重要传染病研究的基础工具,同时也是环境保护、化工、航天等领域科学、安全评估的实验评价参考。2013年,科技厅组织制定了《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并于2019年进行修订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,实验动物的生产、使用、处置等重点环节面临新的变化,提出了新的要求,同时,鉴于《办法》已到期,需对《办法》再次进行修订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办法》共9章、37条。
第一章,总则。包括目的依据、相关定义、适用范围、职责分工、管理制度、创新驱动6个方面。
第二章,生产管理。包括生产许可、保种繁育、生产设施、质量控制4个方面。
第三章,使用管理。包括使用许可、使用设施、质量控制、教学活动4个方面。
第四章,从业人员管理。包括人员要求、健康管理、教育培训3个方面。
第五章,安全管理。包括安全制度、安全生产、免疫要求、隔离检疫、运输要求、特殊实验、废弃物处理、疫情处置8个方面。
第六章,实验动物进出口管理。包括进出口检疫、种源进口、特殊动物出口3个方面。
第七章,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管理。包括福利伦理原则、福利伦理审查、福利伦理要求3个方面。
第八章,监督检查。包括监管制度、责任追究、中介机构监管、工作人员管理4个方面。
第九章,附则。明确了实施期限。
三、主要特点
主要有五个特点。
1.完善了实验动物管理体系。明确了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,并将实验动物生产、使用等单位设立的实验动物管理机构纳入,形成“省-市(州)-县(市、区)-单位”四级管理体系。
2.细化了质量控制措施。强调实验动物种源、生产、运输、使用、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,明确了质量合格证明要求,规定了定期对设施环境进行质量检测,建立实验动物可追溯机制。
3.强化了安全监管。明确了实验动物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增加实验动物免疫要求、野生动物作为实验动物的隔离检疫要求,对实验动物尸体和废弃物处理、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过程的环境保护等做了更加细化的规定。
4.加强了实验动物进出口管理。建立海关与相关部门协作机制,协同开展进境实验动物安全风险评估和后续使用管理。对从国外进口作为原种的实验动物,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开发的实验动物等做了相应要求。
5.强调了福利伦理管理。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、《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》等国家政策和标准,对实验动物单位的福利伦理审查机构建设、风险评估和伦理审查等作出相应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