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科资〔2019〕21号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准予
成都达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
使用许可的批复
成都达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:
你单位《关于换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申请》(成达发〔2019〕043001号)收悉。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设施(地址:四川省简阳市贾家镇兴隆寺街1号)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。专家组一致认为,该设施申请材料基本完整,布局合理,各项检测指标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标准。经研究,同意换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(小型猪、兔、比格犬、猫、羊,普通环境;大鼠、小鼠、豚鼠,屏障环境)。同时,请你们进一步加强设施管理和环境控制,确保实验动物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。
接此批复后,请到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办理实验动物许可证手续。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
2019年5月27日